临沂河东区一村主任被指处分期内再任职,还涉侵占集体财产
日前,临沂河东区郑旺镇贾家宅村村民李虎称,“自己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村现任村主任李春玉贪腐问题,2018年4月25日河东区纪监赵主任口头答复,李春玉贪污侵占集体资金11310元。但李春玉未因此得到相关处理和移交司法部门”。2017年4月临沂市纪委监委公众号“沂蒙清风 ”通报郑旺镇贾家宅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春玉在本村低保评定中失职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李虎又称李春玉在受处分期内参选任该村村主任,违反相关规定。对此,5月3日媒体多次致电及短信郑旺镇陈学涛镇长,均未得到回复! 郑旺镇贾家宅村李虎,自2015年2月份便开始实名举报该村现任村主任李春玉涉及的贪污腐败问题,实际举报李春玉贪污集体专项资金41274元,李虎说,最初河东区纪监部门安排郑旺镇纪委调查,调查认定李春玉在贾家宅村贪污集体资金1000元,这个认定结果我不服,便在地方一级一级的上访求公道公平。 村民李虎说,2018年4月25日河东区纪监部门赵主任并口头答复称李春玉贪污侵占集体资金11310元,但赵主任只做口头答复未作出书面纸质答复意见表。对此李虎认为,这个答复充分证明李春玉贪污事实存在,应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责任。
李虎介绍,在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期间,李春玉让山东省巡视组巡视期间存在低保问题!利用职务之便搞人情保、关系保、在2017年4月17日被河东区纪委通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开除村书记一职。 据搜集资料显示,“曾有媒体以“临沂河东一村庄被指农村低保不公 父母吃低保儿子住洋楼开奔驰”为题,报道临沂河东区郑旺镇贾家宅村却出现老子吃低保、儿子住好楼开好车、穷人不沾边的现象。并追问为何会有如此反差?难道是这些有钱的后代不孝,导致他们父辈要分低保这份羹?还是另有隐情?对此当地表示将落实调整。” 2017年4月14日河东区纪监官网刊登,中共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其中一例便是郑旺镇贾家宅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春玉在本村低保评定中失职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内容为:上述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区委、区纪委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零容忍”态度,对保障困难群众“救命钱”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突出问题,确保扶贫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实不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8年2月17日李春玉在党内严重警告期间,又参与农村换届选举并担任贾家宅村主任。明显违反临沂市选举事宜的相关规定,期间我多次向郑旺镇反映此事,一直未得到答复。村民李虎说。 对此,5月3日媒体多次致电及短信郑旺镇陈学涛镇长,均未得到回复!(编辑 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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